近日,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牽頭編制的北京市地方標準《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規范》(DB11/T 2052—2025)(以下簡稱《規范》)已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,將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作為落實《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(2021-2035年)》的關鍵舉措,該標準直面北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現實痛點——不同層級、類型機構服務內容不一、流程邊界模糊,跨區域辦理體驗不一致等問題。通過統一服務規范,推動公共服務從“各自為戰”向“標準化協同”轉變,既響應了國家“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、規范化、便利化”的要求,也為全國地方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制定提供了“北京樣本”,助力健全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。
《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規范》中,基礎服務條款為服務對象提供普惠保障:明確公共服務機構需提供知識產權政策宣貫服務、知識產權業務辦理咨詢服務、知識產權信息查詢檢索服務、知識產權基礎知識培訓服務等16項公共服務,解決中小微企業、初創團隊等創新主體及社會公眾“有疑問無處問”的困境,降低創新主體日常知識產權問題處理成本。特色服務條款旨在解決服務對象差異化痛點:公共服務機構宜根據其自身性質、資源優勢、服務能力和服務對象需求,提供特色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:重點產業特色服務、區域重點企業精準服務、數字經濟領域服務及其他新領域新業態服務,為北京市創新主體提供覆蓋知識產權全領域、全鏈條的公益性服務,全面提升知識產權意識和能力,持續優化首都營商環境,讓創新成果更好惠及大眾。
下一步,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將認真做好公共服務地方標準宣貫與實施工作,強化各類公共服務資源統籌協同,樹牢“強內涵、提效能”發展導向,形成各級各類公共服務機構職責清晰、優勢互補、協同發力的工作格局。(北京)